项目名称 | 包头市装备制造园区内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转让(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 | ||
项目编号 | N0109TD230026 | 产权子类型 | 工业用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8-25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9-21 16: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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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74635575.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8-31 |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74635575.00元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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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为蒙(2021)包头市不动产权第0135147号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土地面积为109,686.79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 2、依据评估报告显示:纳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分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管道沟槽三大类,位于包头市装备制造园区(二期)B4路北侧、A2路南侧。其中房屋建筑物为巴里巴门房、巴里巴锅炉房、巴里巴主厂房、巴里巴空压站,建筑面积共17,364.65平方米,为砖混及钢结构。构筑物为巴里巴厂房围墙,长度3,000.00米。管道沟槽为巴里巴厂房排水外网、巴里巴厂房采暖外网、巴里巴厂房供水外网、巴里巴厂房供电外网、巴里巴燃气管道。机器设备主要有桥式起重机、空压机、低压柜等,分布在厂房内。面积误差不调整交易价格。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房屋,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3、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并与转让方详细了解标的情况。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 崔先生,联系电话:13704736884。 4、项目成交后,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产业规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6、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转让方与中心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登记和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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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协助受让方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权属证书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如无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涉及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和资产保管责任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和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预约勘验,勘验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13704736884。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8-25 09:00:00 至 2023-09-21 16:59:59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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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5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9-21 16: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受让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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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8-25 09:00:00-2023-09-22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评估明细表.xls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郭经理 |
咨询电话 | 18586095953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18586098121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