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预算:31.00万元(含税),实施地域:深圳市。
(1)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采购内容:(1)旧电梯拆除;(2)井道整改;(3)安装新电梯设备,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3) 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4)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5) 承包方式:包旧设备拆除、包井道整改(含电梯门框修补恢复)、包设备供货、包安装调试、包售后服务、包报备及验收通过。
1.2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31.00】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参选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报价处理。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如为销售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2.1.3 参选人如为电梯制造企业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A2级或以上;参选人如为销售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具备A2级或以上;同时提供电梯制造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注:旧许可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A2级或以上的,仍予以认可。
2.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5 财务指标:不要求。
2.1.6 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1.7 参选人应在【本省不少于1个(含)地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含)】。如参选人在【本省或地市】尚未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或服务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参选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选,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且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8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9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1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本项目报名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材料(报名阶段上传至“报名所需材料”处):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1)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比选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5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楼1号会议室。
2.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3.4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参选文件的。
3.5参选保证金:3000元。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深圳市蛇口通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育才路9号蛇口通讯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楼1号会议室
联系人:阮荣华
电话:18123827540
电子邮件:ruanrh@gcbidding.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318366
9.2 异议接收方式
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