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浮临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J1分部 (电话:15034527213)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2024年9月2日9时至2024年9月5日9时
山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浮临高速LJ1分部电动单梁起重机拆除服务询比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62600元(含9%增值税)
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省新河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9070元(含9%增值税)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总金额/元 | 备注 |
1 | 电动单梁起重机拆除服务 | 项 | 1 | 59070 | 含9%增值税 |
合计 | 59070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河南省新河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新河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资格审查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均按照询价询比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询价询比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无
招标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浮临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J1分部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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