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浙交投〔2021〕252号文)要求,依据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土建2标项目经理部电动单梁起重机安装服务询比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的采购文件,评审小组于 2024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对 4 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现一致推荐候选供应商情况如下:
推荐候选供应商 |
报价金额(元) |
排序 |
河南豫建鑫起重机安装有限公司 |
173,663 |
1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浙江省杭州巿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3号楼3楼
电 话:0571-87565625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土建2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升山村义山路117号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494163891@qq.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单位: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土建2标项目经理部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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