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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使用中的安全要求
2009-03-12  浏览:951

随着汽车起重机使用频率的增加,各类事故呈上升趋势,最常见的事故是翻车和折臂。翻车事故的主要起因是起重机丧失稳定性。丧失稳定性的原因有吊重超载、支承不平、惯性力、离心力、风力等。折臂事故多是由于起重臂仰角过大,再加上惯性力的作用使起重臂下坠所致。要减少类似事故发生,必须规范汽车起重机操作行为,确保安全无误。
汽车起重机使用之前,要检查安全装置。主要的安全装置有幅度指示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压力表等。幅度指示器指针能反映出各种工况下吊臂的仰角值,根据幅度参照“起重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来决定允许的起重量,以免过载。起升高度限位器用于防止吊钩过卷,当吊钩过卷时起钩动作自动停止。各液压系统油路的工作压力通过压力表显示,在安全装置齐备的情况下,空转各系统运转正常时方能实施操作。起重作业时,地面应平整坚实,支腿必须处于全伸状态,并应将起重机调整成水平状态。最长臂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五级。
起重机前方禁止作业,即吊钩重心在起重作业时不得超过回转中心与前支腿(左右)接地中心线的连线。在起重量指示装置有故障不能使用的情况下,应按起重性能表规定确定起重量,吊具重量应在总起重量之内。吊重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禁止起吊埋在地下的重物或斜拉重物避免侧载;作业前要认真检查,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和起重链;起吊重物时不准落臂;必须落臂时应将重物放下重新升起作业;落臂时油门要小,抬臂时油门要大;回转动作要平稳,不准突然停转;当吊重接近额定起重量时,不得在吊离地面0.5m以上的空中回转;起重机在起吊重载时,应尽量避免吊重变幅;起重臂仰角很大时不得将起吊的重物骤然放下,防止后倾;不准吊重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