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园地
互联网“集合式”渠道销售模式
2009-03-30  浏览:252
央视最近几年陆续打击了分众无线和百度,今年的315晚会则揭露了网络上的盗窃私人信息。实际上,网络就是虚拟的社区,也有虚拟的财富。 

    回顾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历史,我们发现各种各样的“流氓”的盛行,其中以“流氓插件”为最。3721的周鸿祎就是曾经被称为“流氓软件之父”,创办的3721网络实名利用各种流氓方式强行安装在用户的电脑上。当然,流氓通常是机会主义者,后来3721卖给了雅虎,至今周鸿祎痛惜不已。虽然当初周鸿祎认为3721缺乏百度的搜索引擎核心技术,想在高位卖个好价钱,但是当时他没意识到,如果3721上市后有钱了是完全可以花钱去买个其他的搜索引擎来用的,毕竟,3721当时有庞大的用户基础和现金流。 

    没有技术是万万不能的,但技术也不是万能的。技术是为服务打工的。想当初hao123和265的网址导航,哪里有什么技术可言,就是简单的网页,但是满足了第一代中国互联网用户的需要,借助各种流氓插件,就成功了。 

    互联网作为媒体,也是特殊的渠道。要获得用户,就要想方设法的获得其注意力,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占领用户的浏览器,占领用户的桌面,成为用户每天开机都要接触的工具。腾讯QQ、迅雷、搜狗拼音输入法、奇虎360杀毒软件等,都是如此,获得了用户之后,再将用户卖给广告主(按暴光或者点击收费等)。这也是为何百度和Google等到处投放广告,通过低价格的获得用户,再将这些用户高价格的卖给广告主,获得其中的差价利润。可以参考我之前写的文章《分析:business.com的传奇》。 

    这种“集合式”渠道销售模式,在互联网上有很多的应用案例,例如阿里巴巴,将国内的众多中小企业汇聚起来,然后阿里巴巴到海外和Google上到处打广告,帮助国内的众多中小企业进行外贸生意。国内SEO牛人王通就曾经撰文《阿里巴巴B2B必然走向衰落》,认为中小企业在阿里巴巴上摆摊不如直接到Google上进行推广。他说的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对于广大的中小企业而言,阿里巴巴的集合式服务无疑还是有吸引力的,帮助他们省去了推广的时间和精力。毕竟,不是每家中小企业都懂得SEO和SEM的。 

    我们再来看谷歌,虽然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上,百度的市场占有率是谷歌的三倍多,但谷歌凭借Adsence广告联盟,总的广告收入却接近百度的2/3。所谓的广告联盟,其实亦是“集合式”渠道销售模式。一方面,广大的小网站找不到广告主,另一方面,广大的广告主也希望按照效果付费。于是谷歌凭借其领先的网页内容分析工具,将广大的小网站的广告位精准的销售给对应的广告主,获得丰厚的中介利润。如今,百度TV提供的也是这样的服务,在中小网站的传统横幅广告、文字链广告之外,增加了视频广告。 

    此外,京东商城、走秀网等B2C的电子商务网站,走的也是这样的道路,将众多的商家吸引到自己平台上,再统一的对外进行宣传推广,这种模式和国美的模式是否很相似呢。互联网商业的本质和传统商业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是线下的渠道变为线上的渠道,因此,熟悉传统的商业模式本质依然是十分有用的。想当初,新浪将全国各地的报纸放在自己网站上“销售”,成就了web1.0时代的第一门户;在web2.0时代,“集合式”渠道销售模式的本质依然如此。 

    在之前的文章《从经济学的角度看SNS的盈利模式》里,我曾经分析,经济学的观点看,互联网的产业模式的本质只有三种类型:B2B、B2C和C2C。“集合式”渠道销售模式,便是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对互联网模式的深入思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