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总则
4.1 吊具与索具的设计、制造、使用,应满足下列安全要求:
a.承载结构应力求简单、受力明确、传力直接、减少应力集中的影响;
b.设计时应考虑动载、磨损、腐蚀、温度、工作环境等因素对安全性能的影响;
c.承载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d.承载件表面与内部应无足以损害其可用性的缺陷,且应有良好的抗疲劳性及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冲击功;
e.吊具与索具系结物品,及其连接在起重机械上的方法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应有保证吊具安全作业的保护装置或措施;
f.吊具上外露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露天使用的吊具,其结构应避免积水,吊具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应为防水型,否则应有防水措施;
g.结构设计还应考虑制造、运输、安装、检查以及维修的方便;
h.制造方法必须适合于所用材料,并满足设计与工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