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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中应注意的事项
2009-04-13  浏览:1145

 

   1)要充分考虑物件的运输、堆放
  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并有足够的路宽和转弯半径,堆放的场地要平整坚实,排水良好,要按吊运先后顺序堆放。
  2)应根据重心位置选择系结点和吊点
  盲目的系结和吊挂,会造成物件翻转、游摆,甚至发生事故。还应根据吊点的多少选择适用的吊具。
  3)捆绑物件时应符合下述要求
  a.用于捆绑的绳索,必须良好,安全系数应达到8~10。较重的物件用钢丝绳,较轻的可用麻绳,但每平方毫米截面积承受的载荷不得大于0.5kg。
  b.要掌握物件的重心位置。对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物件,应在绑扎处加垫麻布、木板或废橡胶皮,对用钢丝绳绑扎的尤应如此,以防止钢丝绳受硬弯损伤或滑脱。
  c.用钢丝绳多圈绕扎物件时,要按顺序捆绕,不要有压叠、打结和扭持等现象。
  d.起吊庞大物件时,一定要在物件上系扎溜绳,以防止物件在空中旋转,失去控制而造成事故。
  e.绳结在受力后不能松动,而应是受力愈大收缩得越紧,但解结要方便、容易。钢丝绳应尽量避免打结,特别是不能在绳的中部打结,如确实必要,可在端部进行。
  4)选用履带式、轮胎式、汽车式等自行式起重机作业时,一定要保证稳定
  这类起重机失事60%以上是由于稳定性被破坏。因此如有超载荷工作或接长起重臂,一定要进行稳定性的验算,以保证在作业中不发生倾覆事故。当考虑吊装载荷及附加载荷时,稳定性安全系数:
  履带式K1=M稳/M倾≥1.15
  汽车式、轮胎式打支腿时k1≥1.333
  汽车式、轮胎式不打支腿时k1≥1.5
  当仅考虑吊装载荷时,稳定性安全系数:
  履带式K2=M稳/M倾≥1.4
  汽车式、轮胎式不打支腿时K2=≥1.5
  5)起重机在坑沟、边界工作时,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一般为坑沟边坡深度的1.1~1.2倍)
  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与架空电线的最近距离应按劳动部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执行。
  6)自行式起重机应停在水平位置上工作:起重机停妥后,允许斜度不得大于30°。
  7)指挥起重作业人员与起重机司机之间的配合默契是做到安全生产的关键
  指挥人员与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各种手势信号、音响信号、旗语信号。指挥人员应根据标准规定的信号与司机联系,司机应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如信号不明确或不清楚时,可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操作。司机在开车前一定要鸣铃示警,在吊运过程中也要鸣铃,通知能受到吊运物件威胁的人员离开。
  某些大型工程、高层建筑等只用手势或旗语指挥起重吊运工作满足不了工作需要,必须采用无线电对讲机。为此,指挥人员和司机应加强学习,熟悉对讲机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克服通常极容易混淆的术语。
  8)在起重吊运区域应有明确的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出,在物件吊运范围内和起重臂下严禁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