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园地
起重吊装人员安全操作要点(2)
2009-04-16  浏览:504

 

    六、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七、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八、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十不吊”规定。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件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器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物件尚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拨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九、工作时应事先讲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上风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十、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