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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投入使用的条件(2)
2009-04-18  浏览:579

 

    二、具备塔式起重机生产制造技术资料
  1.塔式起重机生产制造技术资料
  (1)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给塔式起重机生产厂家的覆盖该机型的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
  国家对塔式起重机生产是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目前,建筑业市场仍不规范,建筑机械市场也还较混乱。一些不具备相应的生产技术、质量保证和生产实力的中小企业,由于利益的驱动,仍铤而走险,无证生产。用户在选用塔式起重机设备时,由于主、客观原因,实际上不可能对众多的制造厂家的情况进行认真考察,必须依据生产厂家有无覆盖该机型的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予以取舍。
  (2)塔式起重机生产厂出具的该机合格证明。
  用户对每台如此大型的机械,实际上也无法逐顼进行检查验收,厂家必须出具整机的质量合格证明。具备上述两项资料,则表示生产厂家及其产品,在技术、生产、质量方面有确切保证。
  (3)塔式起重机生产厂制定的使用说明书。且该使说明书内容应齐全。
  此项资料则是具体针对该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保养等的规定和说明。各种型号的塔式起重机实际上都会由于不同厂家的某些不同的技术处理,而在安装、使用、维护时稍有差异,所以必须加以说明。
  2.建立技术档案
  塔式起重机在购置后,即应对其建立技术档案,并贯穿于该机使用全过程,直至该机报废为止。历次安装使用、修理、更换重要零件、技术改造、安全事故等等均应准确记录在案。全部技术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并随机转移。前述的资料一般有:
  (1)国家规定塔式起重机报废期为l5—3O年。
  对于转场使用(尤其是役龄两年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应出具完整的过往安装、拆卸、使用、修理档案或记录。经过大修理的,还应有检修合格证明。
  (2)在用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定证;在用钢丝绳等起重零、部件出厂合格证等。
  三、塔式起重机本次安装的基础设计方案
  塔式起重机基础设计以及所在位置的地质资料必要时应附上设计计算。即便完全采用厂家说明书给出的基础设计,亦应在基础方案中完整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