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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总规程(7)
2009-05-19  浏览:470

 

    5、 对电动葫芦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6、 操作由专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便开车起吊。每次使用完毕及时切断电源。

  以上设备每次使用操作前,需安全登记,按有关规定,确认设备、人员和环境等方面的安全因素,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获准后方可操作。

  无论在运行操作电动葫芦、行车过程,都应严格遵守'行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总规程'中的任一条款,杜绝一切事故隐患。以保障国有资产和人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