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质量保证及试验
5.1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应按国标有关规定执行。
<<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83
<<起重机安全规程规定>>GB6067-93
<<通用桥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4405-9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规程>>GB5905-86
<<铸造起重机>>GB6129-92
<<起重机电控设备>>GB4315-86
<<钢焊缝和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GB11345-89
<<优质钢丝绳>>GB8912-88
其他企业内部标准以及引进技术等国家有关标准。
卖方应详细列出其设计、制造和试验所依据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清单。
5.2性能保证
5.2.1起重机能够在极限以内的任意位置提升、放下和保持。起重机能作静载1.25倍和动载1.10倍额定负荷的超载试验,保证起重机无损坏,无永久变形。挠度满足国标GB3811-83要求。
5.2.2整机在调试验收后5年内应不出现设备故障。
5.2.3卖方应提供整机及重要零部件的质量鉴证目录。外购件的选配及质量保证措施由投标方负责。
5.2.4卖方提供质量保证手册及设计、制造、验收标准(8套)。
5.3设备监造:卖方应编制设备制造计划、进度和监造标准及内容。
5.4设备试验及要求
5.4.1材料试验
卖方对起重机采用的所有零部件的材料应作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和物理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5.4.2性能试验(现场):
a.实际起升高度不小于订货起升高度;
b.满足附图一的要求极限要求,各尺寸偏差不大于±20mm。
c.额定电压、额定荷载条件下,各机构运行速度,起升不大于10%,下降不大于+25%,-5%,运行不大于10%。
d.制动距离不大于各自运行速度:下降0.025倍,小车0.06倍,起重机0.1倍;
e.重量限制器的精度不大于±3%F.S;
f.无载试验;
g.静载试验;
h.动载试验;
5.4.3现场试验
现场试验的项目、内容及方法参照5.4.2条进行。
5.5寿命要求
除易损件外,起重机的寿命应在30年以上。
5.6噪音控制要求
在距离设备1米远处,噪音应在85dB(A)分贝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