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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厂电动给水泵组所配的桥式起重机技术规范书(7)
2009-07-07  浏览:228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供货范围为电厂2×600MW工程电动给水泵组所配的四台桥式起重机及其辅属设备。
  1.1卖方所供的供货范围应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但不局限于下列设备和装置。
  1.2卖方应提供详细专用工具供货清单。
  1.3卖方应提供详细备品备件供货清单。
  2供货范围
  2.1桥式起重机(每台行车,但不限于此)
  桥架:1组
  起重机动行机构:2组
  小车:1组
  电气设备及管子布置:1组
  大车缓冲器:4套
  桥下照明灯:4盏
  主钩超载限制器:1套
  2.2专用工具
  a.卖方应提供一套设备及附件的安装、运行、维护和调整所必须的专用工具。
  b.卖方应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并附有这些专用工具使用功能详细说明书。
  c.专用工具应包括:全套专用板手、工具和拆卸附件。
  卖方提供的备件数量和种类应满足设备的常规维护,起动和连续运转一个大修期(五年)的需要。卖方应提交买方一份备件清单,其中,附有鉴别这些备件、零件和更换、使用的详细说明,如系外购件,则应注明这些备件的规格、性能、材料、制造厂家及验收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