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应能满足电厂总体设计、设备安装、现场调试运行和维护的需要。如果不能满足,买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卖方应无偿提供所需要的补充技术资料。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投标时应提供的文件(不限于此)
a、起重机安装尺寸和外形尺寸图
b、基础动荷载及静荷载分布图
c、电气接线图
d、电气原理图
e、附属设备和材料清单
f、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书
g、随机资料(包括图纸,使用、维护说明书)。
h、起重机结构特点说明。
2.2合同(含技术协议)签订后应提供的文件(不限于此)
2.2.1卖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两周内应提供满足设计院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最终文件
2.2.2产品合格证。
2.2.3买、卖双方一致通过的“变更”文件及证明。
2.2.4最终图纸应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2.2.5卖方应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上应标明“电厂2×600MW工程专用”字样。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应作出明显的标记。
2.2.6卖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本附件中所要求的。如买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附件以外的资料,卖方应及时无偿地提供。
2.2.7卖方提交给买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2.2.8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2.3卖方应提供的设备技术数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