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千年的寺院,却为什么没有千年的企业?古刹都是千年的历史,而企业仅谈百年企业,千年寺庙常有,百年企业难得,虽然能够看到和尚和方丈到高校学管理或MBA,其实,笔者认为企业管理应该向寺院学习。
佛教寺院是一种特殊机构,同样有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其内部的人员管理与事务安排的复杂程度丝毫不亚于企业。寺院的僧人来自各地,禀性、好恶、生活习惯、教育背景各不相同,并在主观上“舍亲割爱、抛却世间享乐”,管理这样一个没有物质利益牵挂和约束的群体,其难度比企业更大。令人惊奇的是,为什么延续千年的寺庙比比皆是,而传承百年的企业却不多见?
一、打不走的和尚VS留不住的员工
在寺庙管理中,和尚虽然面临四处化缘、恶劣的天气等艰难的环境,虽然清贫,但和尚对寺庙的忠诚度非常高。员工虽然拥有基本工资和相应的福利,但许多员工都是在想着“往高处走”,别说打了,就是说了说或其他不顺心可能就脱离企业,当出现问题时,僧人都能够主动忏悔,而我们的员工却理由重重,由于和尚的教化是心灵的洗礼,是心智的定位,因此和尚能够安心造化,作为企业管理,同样需要心智教化,对管理者和员工的教化。因为管理的实质其实不是管别人,而是管自己;管自己实际上是管心,只有修己,才能安人;人心正了,人心齐了,企业就管好了。
二、方丈VS老板
在寺庙管理过程中,方丈之下有24个序职、24个列职、24个杂职,一般寺庙设有4大堂口、8大职事。纪律严明,上下明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的组织机构为寺庙的长青提供了制度保障,都监、衣钵和方丈之间是三角制约关系,都监和衣钵对方丈有着不同而重要的监督和警醒作用,对方丈来说,有来自如下几个方面的监督:一是自我监督,包括两个方面:来自信仰的激励与戒律的约束力,以及职业道德和自我成就、荣誉感所赋予的责任感;二是法律赋予被服务机构的约束权——寺庙的机制监督;三是社会监督机制——经营失败时所要承担的个人信誉风险。相互制约的关系为方丈在经营寺庙的过程中规避了风险。同样,作为企业来说,必须明确高尚的企业目标,必须组建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职务说明书、行为准则等规章制度来规范和指导员工的日常工作,要有“规矩”来管理企业员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时老板也需要建立权力制约机制,绝对的集权最终导致的是老板容易犯错并走向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