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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2009-08-10  浏览:324
        为了针对不同的环境条件采取相应的电气防火防爆措施,将可能发生电气火灾和爆炸的场所称为危险场所,并根据其发生危险可能性的大小进行分类。
 
(l)在爆炸危险场所:应尽量少用携带式设备,少安装插销座,为了经济,首先应考虑把有危险的电气设备安装在危险场所以外,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配置应有利于防潮、防腐、防风沙和防机械损伤,并应安装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部位;所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的组别和级别应与爆炸性混合物的组别和级别相适应
 
(2)在火灾危险场所:不应使用电热器,应使正常运行时有火花和温度较高的电气设备远离可燃物质。
 
3 灯具和插销的选用
        更换灯炮时,发生火花的灯具部件须装入隔爆室内。灯具进线与光源之间,应用反光罩或其他隔热材料隔开。灯泡和灯管应有足够抗冲击强度的透明保护罩。保护罩外露面积大于50平方厘米时需有金属网保护。保护网与保护罩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毫米。灯具须设断开电源才能打开保护罩的联锁装置。
 
        隔爆型插销须有防止松脱的装置,并装有插销拨出前自动断电的联锁装置。插销的接地端子须制成专用的插头和插座。不允许用外壳另行接地(或接零)代替;接地〔或接零〕插锁应比其他触头先接触或同时接触。
 
4.电气线路材质的选用
       应根据场所特点选用适当材质和安装方式的电气线路。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电缆其额定电压不得低于500伏。100伏特以下者,电缆和导线的长期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1000伏以上者须按短路电流校验。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线路除照明回路外不得有中间接头,并应采用相应防爆类型的接线盒,接头应采钎焊、熔焊或压接。
火灾危险场所应采用额定电压 500 伏特以上的电缆或绝缘线,可采用非铠装电缆或绝缘线穿钢管敷设。
 
        敷设电气线路,应考虑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距释放源较远的地方敷设,应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污染、腐蚀及受热的地方。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5.保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为了防止出现电气引燃源,除根据危险场所的特征和级别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外,更重要的是作为生产操作人员应保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安全运行。安全运行包括电压、电流、温升和温度等参数不超过允许值;包括绝缘良好、电气连接部位接触良好、整体完整无损、清洁、标志清晰等。
 
        保持设备清洁有利于防火。设备污垢或灰尘堆积既降低设备的绝缘又妨碍通风和冷却,特别是正常有火花产生的设备,很可能由于过于脏污引起火灾。因此,从防火角度,也要求定期或经常清扫设备和场所,以保持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