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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常用的吊索具安全通用要求
2009-09-16  浏览:617
    企业起重作业中除吊钩、钢丝绳外,常用的吊索具还有链条、麻绳(白棕绳)、尼龙绳、吊杠、卸扣等,允许联结的索具有编接或卡接等。
    (1)吊索具管理的通用要求:企业应有吊索具管理制度,主要使用车间有吊索具管理办法或规定;吊索具应有若干个点位集中存放,有专人管理和维修保养,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签(标牌),主要使用人员应熟悉并正确选用;报废或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
    (2)钢丝绳编接或卡接:编接的长度应>15倍的绳径,且≥300mm,连接强度≥抗拉强度的75%;卡接绳卡间距应≥6倍的绳径,压板应在主绳侧,绳径7~18mm的绳卡为3个、19~27mm的绳卡为4个、28~37mm的绳卡为5个。
    (3)普通麻绳与白棕绳:常用于重量较轻的物件捆绑和吊运。普通麻绳允许拉力P=5d(N)。d为绳径;白棕绳P=7d(N)。使用时不许超载,有断股、割伤、磨损严重应报废。
    (4)尼龙绳:有柔软质轻、耐腐蚀且强度高等优点。尼龙绳允许拉力P=20d(N)。吊运时应远离火源,防止暴晒,棱角物体应垫好。其收缩性大,应防止断裂后回抽伤人。
    (5)链条:链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