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对现场指挥人员和起重司机所使用的基本信号和有关安全技术作了统一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类型的起重机械:
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浮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搬用起重机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井提升设备、载人电梯设备。
一、名词术语
通用手势信号——指各种类型的起重机在起重吊运中普遍用的指挥手势。
专用手势信号——指具体特殊的起升、变幅、回转机构的起重机单独作用的指挥手势。
吊钩(包括吊环、电磁吸盘、抓斗等)——指空钩以及负有载荷的吊钩。
起重机“前进”或“后退”——“前进”指起重机向指挥人员开来;“后退”指起重机离开指挥人员。
前、后、左、右——在指挥语言中,均以司机所在位置为基准。
音响符号:
“——”表示大于1秒钟的长声符号。
“●”表示小于1秒钟的短声符号。
“○”表示停顿的信号。
二、指挥人员使用的信号
(一)手势信号
1.通用手势信号
(1)“预备(注意)”
手臂伸直置于头上方,五指自然伸开,手心朝前保持不动(图7—1)。
(2)“要主钩”
单手自然提拳,置于头上,轻触头顶(图7—2)。
(3)“要副钩”
一只手握拳,小臂向上不动,另一只手伸出,手心轻触前只手的肘关节(图7—3)。
(4)“吊钩上升”
小臂向侧上方伸直,五指自然伸开,高于肩部,以腕部为轴转动(图7—4)。
(5)“吊钩下降”
手臂伸向前下方,与身体夹角约为30°,五指自然伸开,以腕部为轴转动(图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