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特设发[2002]1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安装人员的培训考核大纲。目的是通过对桥门起重机安装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桥门式起重机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使作业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安装桥门式起重机,确保桥门式起重机的安全运行。
本大纲是职工上岗任职资格的培训和考核依据。通过培训考核,使学员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二、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于桥门式起重机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可参照本大纲执行。
三、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不再受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的专业技术考核申请)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突发性昏厥等妨碍桥门式起重机安装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的《北京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