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
民企老板的四大罪行
2011-08-02  浏览:29
第一,缺乏足够的诚信意识。许多民营企业家在创业之初都或多或少地利用了当时市场经济的不完善与社会管理体制的不完善。虽然目前市场环境已经大为改善,但当初通过不诚信获得的原始资本积累仍然具有深深的烙印。所以虽然平时这些民营企业家能够清醒的认识诚信的重要性,但在关键时刻却往往作出决然相反的决定。
第二,对环境认知、洞察与适应的不足。前几年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我国民营企业是“兔子脑袋,恐龙身体”。就是说民营企业已经成长了,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民营企业家的思维仍然没有转变过来,仍然用当时的思维方式去指挥现在的企业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中参与竞争。面对快速变化和竞争激烈的市场,许多民营企业不但没有逐渐采用更为先进有效的管理方法、组织形式、激励机制等,而且没有一个完善的企业发展战略,甚至没有战略意识或者根本不懂发展战略。
第三,有效的风险规避能力需要提升。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但如果不能有效地规避创新带来的风险,可能致使许多企业不敢创新,或者已有的创新由于无法规避风险反而给企业发展带来灾难。这正反映了民营企业家对风险的估计不足或者规避能力不足。
第四,个人修养与管理技能有待加强。民营企业家学历层次普遍不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高等教育和管理培训,同时由于其作为企业家的成长早期对个人的品德修养要求并不高,所以目前在企业内部推进现代管理时普遍遭遇在企业建立个人权威所需的品德修养尚有欠缺,对系统的管理学、经济学知识了解不多,对管理技能掌握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