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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接地保护装置及保护相关措施
2011-10-31  浏览:91

1、对于GB60BT-85尺度中“接地”的理解检修工作的主要依据是《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印GB6067-85(以下简称为“规程”)。规程在接地的结构一节中划定:“起重机金属结构必需有可靠的电气联接;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一般可通过车轮和轨道接地”,又划定“接地线连接宜用截面不小于150平方的扁钢或10平方的铜线,用焊接法连接。一般情况下,起重机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管槽、电缆的金属外皮和司机室均与大车车轮有可靠的连接。所以检修起重机接地的重点应放在大车运行轨道与接地线的连接上。根据“规程”的要求,同时具备下列四条才算是合格的接地装置:

 

1)起重机上任何一点的接地电阻均不大于4欧姆。

2)接地线截面不小于“规程”的要求,即扁钢不小于150mm,铜线不小于10mm

3)接地线与接地体,接地线与大车轨道都必需可靠焊接。

4)大车轨道两钢轨接头的接缝处焊有金属跨接线。

 

但“规程”中有两个标题题目未作详细说明,在检修中曾有过争议。在这里谈一点看法:

 

a)“规程”中只提到“接地”,在中性点接地的电网中,应采用接地仍是接零,良多工厂采用了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方式。根据保护接地的原理和有关划定,在这种配电电网中工作的起重机,如果单纯采用接地保护,并不能彻底限制漏电电压在安全范围以内。另一方面,一相的接地短路电流当起重机电源单相漏电时,这接地短路电流不足以引起起重机上的线路保护装置动作,危险电压会长时间存在。因此当起重机的电源取自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电源时,只能采用接零保护,而不能采用接地保护。

 

b)在统一跨内起码应有几处接地,根据使用单位的前提,大车运行轨道有长有短。在同跨内的起重机也有多有少,我认为至少应有两处接地,长轨道的接地点应相应增多。因为大车轨道在长时间使用后,因为固定不良或横向错位,很等闲使接地线与轨道焊接处以及轨缝间的跨接线脱焊,所以要有两处或更多的接地线才是可靠的。

 

2、接地(接零)保护存在的标题题目

 

1)无接地装置;

2)钢轨接头处无金属跨接线;

3)全跨仅有一处接地点;

4)接地线截面小于尺度的;

5)采用保护接零;

 

3、下面就上述缺点说明一下:

 

1)无接地装置它包括:大车轨道对大地或零线无任何金属连接,虽有连接但已开焊或接地线已断开;有连接,但接地体不合格。也有的把钢轨放在金属承轨梁上,承轨粱有金属支柱,于是认为钢轨通过承轨粱及支柱构成合格的接地了,其实这是不可靠的。因为钢轨与承轨粱间无可靠焊接,是用压板压在承轨粱上,甚至当中还垫有纸垫,而承轨梁与支柱又都涂有油漆。

 

2)钢轨接头处无金属跨接线,在钢轨接头处仅靠鱼尾板相接,因为锈蚀等原因,这是不可靠的,有的在钢轨接头处连夹板也没有,轨缝宽均10mm,显然起不到漏电保护作用,再有的情况就是:接地线固定在钢轨压板螺栓,有的把接地线焊在大车轨道端头的挡铁上,而挡铁与钢轨没有焊接,这些现象都是不利于安全的。

 

3)接地线截面小于尺度,一般地讲,接地线最好用扁钢。但良多单位采用的是圆钢,“规程”中只说明“接地线连接宜用截面不小于150mm的扁钢”,圆钢的截面以多大为宜未作划定,不妨也按150mm。即圆钢的直径不应小于13.8mm,但多数单位用的是10mm圆钢,个别单位甚至用4mm圆钢,截面显然太小。

 

4)单跨内仅有一处接地分为两种情况:

 

由大车运行轨道到大地只有一根接地线;虽有两根以上接地线,但仅有一根有效,其余的已起不到保护作用。不起作用的原因良多,例如接地体的电阻值太大了,划定不大干4欧姆,有的达到20欧姆,最大的到62欧姆;有的单位只用一根铝线浅埋在土里作为接地线,极易松脱;也有的接地线实际已断裂或开焊。

 

5)采用保护接零在低压中性点接地电网中,应当采用接零保护。但在检修中发现个别单位把一部门起重机接零保护,另一部门起重机接地保护,这是不利于安全的。因为接零系统的电气设备就不能再接地。

 

造成接地不合格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因为对接地的理解不够准确,或者在轨道整修以后忽略了接地线的焊接。当然也有的是因为企业规模小,没有把起重机的电气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上。实际上当起重机发生漏电情况时,保护接地或接零是保证人身安垒的大事,应该引起使用单位足够的正视,应根据国家的有关尺度和划定,建立按期检查轨制,加强管理,杜尽因起重机漏电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