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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式起重机使用操作要点12条
2011-12-16  浏览:157

1)发动机启动时,必须将所有操纵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和听视发动机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作业前,应先试运转检查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可靠。特别在雨雪后作业,应作起重试吊,确认可靠后方能工作。

3)起重机作业范围内不得有影响作业的障碍物。工作时起重臂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行程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对无提升限位装置的起重机,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

5)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吊不明质量的物体。严禁用起重钩斜拉、斜吊。

6)满载起吊时,起重机必须置于坚实的水平地面上,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mm,检查并确认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可靠性后,才能继续起吊。动作要平稳,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7)如遇重大物件必须使用双机抬吊时,重物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应注意载荷的平均分配,使每台起重机的载荷不超过该机允许载荷的80%。在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下,两机的吊钩滑轮组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8)液压和气压驱动的起重机,应按规定的压力、转速运行,严禁用提高压力、加快转速等手段来满足施工需要。

9)采用蜗杆、蜗轮传动的变幅机构,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将牙嵌离合器拔入空档。

10)起重机带载行走时,起重机臂应与履带平行,重物应拴拉绳。行走转弯时不应过急,路面崎岖或凹凸不平的地方,不得转弯。

11)起重机在坡道上无载行驶,上坡时应将起重臂的仰角放小一些,而下坡行驶则应将起重臂的仰角放大一些,以此平衡起重机的重心。严禁下坡时空档滑行。

12)如遇大风、大雪、大雨或大雾时,应停止起重作业,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