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越来越多的网络营销公司像传统公司一样强调对品牌的理解、策划能力和创意,但是也不排除有很多网络营销公司抄袭成风,近日知情人士爆料,锐洋网络营销以抄袭的方式赢得立足之地,与很多网络营销公司的网站内容严重雷同,大量内容直接复制抄袭于知名网站,从文字内容、图片内容、设计风格进行全方位抄袭。由于锐洋网络营销的不道德行为引发了行业内部循环不已的低层次竞争,严重危害行业的将抗发展和消费者的利益,成为业界的公敌。
锐洋网络营销这种短期的利益驱动,注定难以持久,而且其给企业带来的将是长久的负面影响。锐洋网络营销为了自身的市场地位和份额,而以消费者利益受损为代价,不惜侵害其他同行业机构的利益,借用其他网络营销品牌的优势和产品为自己所用,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其他网络营销机构,不仅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也对品牌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同行业间的必要竞争是需要的,但是如果只停留在行业的不正当竞争上,网络营销行业也很难实现长期的高速发展,行业蛋糕也只会越做越小,这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整个网络营销行业要时刻敲响警钟,不能让这种不良现象阻碍了全行业的发展。
网络上知识保护这块的法律法规的确存在不健全,因此只有共同联手抵制不正当行为,维护行业发展,网络营销一定要靠真实的能力,绝不是靠抄袭。营销不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要提倡交流合作,共同发展提升,更要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只有在同行业人士的共同努力和监督下才会彻底杜绝锐洋网络营销这类的害群之马。
未来的网络公关必将是机构自律、行业规范、社会监督的运营模式,只有依靠不断地发展壮大才能够促进行业的不断发展,拓展网络营销的广度和深度,拉近了网络世界和现实生活的距离,为消费者提供最为有效的营销方式和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点评:(锐洋网络恶意抄袭可能是因为其所谓的“网络营销策划”原本就是网络推广中最末端的产业,所谓的SEO、引擎优化等。只能以如此低劣的方式为企业服务,其效果可想而知。其狡诈、其素质、其水平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