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操作者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使用操作证上岗作业,按《设备管理规定》中岗前安全教育、三好、四会、五项纪律的培训及考核,方可上岗作业。
2.吊车人员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酒后禁止吊运工作。
3.操作前对吊车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各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制动器应灵验可靠。
4.起重安装前检查大车、小车及路轨周围,确认无人及无障碍物时才可闭合主电源。电源电压应在330V以上。 5.当吊物起升后,一般以高出地面最高障碍物0.5米为宜,吊物从安全通道吊运,禁止从人头或设备上面通过。
6.吊车正常运转过程中不得使用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及反接制动停车。
7.吊车在起吊重物时,钢索用渐进的方式拉紧。
8.吊车严禁吊挂的荷重超过额定工作负荷,在悬吊物上进行焊接操作。
9.吊车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故障,应放下所吊物件,拉下闸刀开关,报告领导组织检修;不得在运行中进行维修。
10.严禁司机操纵起重机与同跨起重机碰撞,同一轨道各起重机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11.上下班前后,必须做好相关点检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清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