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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起重量的标准
2012-03-26  浏览:48
       超载限制器安装后,需要对应报警的额定起重量进行标定。其方法是在起重机上吊挂与报警重量相当的载荷,并吊离地面,待载荷静止后旋动仪表面板上 “重量控制”旋钮,直至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为止,再调整数字显示仪表的电位器,使仪表显示出与实际起重
量相等的数值。用同样方法标定额定起重量,使起重机超载时能切断起升电路电源。各电位器旋钮调整完毕即应锁紧,并用油漆封住,不作专门调整时,不准旋动旋钮。
对超载限制器的安全要求
① 超载限制器的综合误差,机械式的不应大于8%,电子式的
不应大于5%。
② 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能发出提示报警信号。
③ 起重机械装设超载限制器后,应根据其性能和精度情况进行调整和标定,当载荷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④ 桥架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应装设超载限制器;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等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装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