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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式起重机使用维修与保养
2012-04-26  浏览:92
    1)发动机启动时,必须将所有操纵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和听视发动机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作业前,应先试运转检查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可靠。特别在雨雪后作业,应作起重试吊,确认可靠后方能工作。
  3)起重机作业范围内不得有影响作业的障碍物。工作时起重臂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行程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对无提升限位装置的起重机,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
  5)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吊不明质量的物体。严禁用起重钩斜拉、斜吊。
  6)满载起吊时,起重机必须置于坚实的水平地面上,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mm,检查并确认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可靠性后,才能继续起吊。动作要平稳,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7)如遇重大物件必须使用双机抬吊时,重物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应注意载荷的平均分配,使每台起重机的载荷不超过该机允许载荷的80%。在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下,两机的吊钩滑轮组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8)液压和气压驱动的起重机,应按规定的压力、转速运行,严禁用提高压力、加快转速等手段来满足施工需要。
  9)采用蜗杆、蜗轮传动的变幅机构,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将牙嵌离合器拔入空档。
  10)起重机带载行走时,起重机臂应与履带平行,重物应拴拉绳。行走转弯时不应过急,路面崎岖或凹凸不平的地方,不得转弯。
  11)起重机在坡道上无载行驶,上坡时应将起重臂的仰角放小一些,而下坡行驶则应将起重臂的仰角放大一些,以此平衡起重机的重心。严禁下坡时空档滑行。
  12)如遇大风、大雪、大雨或大雾时,应停止起重作业,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
  2.履带式起重机转移运输
  1)长距离转移应采用铁路运输,如用凹型平车装运,可整体装车只须拆下作业设备。如用普通平板装运,则须将机棚及工作装置拆开,分装两个车皮,按铁路超限货物运送规则办理。
  2)市内运输可采用相应载重量的平板拖车装运,运输时应将起重臂和配重拆下,并将回转制动器刹住,再将插销销牢,在履带两端加上垫木并加以绑扎牢固。为了降低起重机高度,可将起重机上部人字架放下。
  3)短距离采用自行方式转移时,一般不要超过10km,每行驶约1小时应检查行走机构各部分,并进行润滑,以免过度磨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