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出厂前,制造厂已根据起重机专业标准“JB1306—84起重机技术条件”和“JB/T5663.1—91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型式和基本参数”“JB/T5663.2—91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技术条件”进行了一系列的质量检查和运转试验,(根据设备条件在制造厂作部分机构的试车或整台起重机的试车),认为合格后并发给产品合格证明书。
为了确保起重机在使用单位最后安装,架设的符合要求,使用单位在正式使用起重机之前,仍按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进行运转试验。
运转试验之后,安装单位应办理起重机的交工手续,交工验收文件应包括:
1、起重机试车运转记录单(有附件)。
2、起重机交工单(有附件)。
3、起重机投产保证书(有附件)。
起重机试车运转记录单,安装与使用单位应各执一份,如果机器有缺陷,不论是否被修好,均应登记在记录单中,作为原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