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审批除按通常的要求进行外,还应执行如下规定: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的吊装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的吊装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再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实行总承包管理的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