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的安全风险,是指在利用起重机进行物料搬运或其他作业过程中,发生对人员伤害事故的可能性(概率)和可能造成伤害的严重性(程度)这两个要素的综合指标。起重作业的安全风险由于涉及多种因素,定量分析需要大量的统计数据做基础,而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存在很大的资料缺口,进行定量分析有困难,因此,常常采取定性估计的方法来分析。
一)起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事故发生的时间特点
起重机“寿命”期间各个阶段都可能发生事故,如起重机在执行其搬运功能,以及在运输、安装、调整、维修、拆卸,以及安全检查检验的各个环节的各种操作模式下,都可能发生。其中,起重搬运作业和起重机的拆装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最多。事故不仅在起重机的非正常工作状态可能发生,即使是正常工作状态下也有可能发生。
2.人员面临的危险
起重作业波及范围内的现场人员置身于庞大金属结构移动区域里,地面人员始终处于可能发生重物坠落的危险区内。起重司机正常操作、高处设备的维护检修、起重机的拆装,以及安全检查等都需要人员面临高处作业的危险。
3.危险事件的突发性
起重事故,特别是重物坠落和金属结构倾翻垮塌,多数没有先兆,无法像一般机械可以通过急停装置使危险事件抑制,在某些情况下根本没有避让空间或逃离通道。
4,高发事故的人员特征
统计数据说明,受伤害的人员可以是司机、司索工、甚至许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其中,司索工的伤害比例最高,尤其是非正规就业的、相对文化素质较低的民工群体是事故的高发人群。
二)起重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
1.事故群体化
起重搬运作业与一人一机在较小范围内的固定作业方式有很大区别。
起重作业需要多人参与、协同配合,有些建筑工地或水利工地场所,在起重作业区域内集聚着大量施工人员,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涉及许多人。
2.事故后果严重
起重事故不仅可能导致人员伤害,还往往伴随着大面积设备设施的损坏。尤其是重物坠落和金属结构垮塌失稳,往往造成恶性事故。起重机作业范围越大、起重吨位越高,可能造成事故后果的程度就越严重。
3.事故类型集中
机械伤害事故是起重作业的主要事故类型,如重物坠落、平挤碾压、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事故等。此外,还可能发生触电或由物料造成的其他伤害。在一台设备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如此之多且集中,这在其他任何机械中都是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