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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浇注安全注意事项
2015-10-12  浏览:37

一、塔机基础浇注安全注意事项

1、塔机基础地基承载力应不低于塔基基础图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地耐力值。

2、塔机基础的浇注位置应考虑便于塔机的安装与拆卸,避开各种大障碍物。

3、塔机基础四个固定所组成的水平面倾斜度不大于1/1000。

4、塔机基础不得有位移、地基不得有塌方现象。基础四周应有排水措施,不得有积水现象。

应按规定打下接地桩。

5、塔机基础浇注应尽量避开回填土地段。如不得已采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地基承载力达到规定要求。

6、塔机基础浇注在基础上时,基础的底面一般应于基坑持平或略低于基坑。应事先了解基础地基的土质和地耐力情况。如基础地基四周有暗河、流砂、污泥等现象,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地基承载力达到规定要求。

7、塔机基础浇注在基坑边,基坑围护体系或基坑地下连续墙上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础四周的围护和阻止基础的不均匀沉降,确保基础不发生塌方、位移和倾斜现象。

8、塔机基础在远离基坑的自然地基上浇筑时,地基的地耐力应符合规定要求,适当开挖后应将地基夯实。

二、塔机的安装(拆卸)安全注意事项

1、塔机的安装(拆卸)队伍应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组织,其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有效操作证。

2、严禁塔机安装(拆卸)人员酒后作业。

3、塔机安装(拆卸)人员应戴安全帽、配安全带、穿工作鞋。

4、在高空作业时,不得将小件物品和工具随意放在容易掉落的地方,一般应放在平台上或工具袋里,防止掉落伤害他人。

5、安装(拆卸)时的风力不得大于4级,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进行安装(拆卸)。

6、安装(拆卸)前作业人员应了解现场情况,清理障碍物,确定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7、严禁在高空向下抛物品。

8、塔机各部件的连接销轴、轴端卡板和螺栓、螺母、开口销必须是塔机生产厂提供或是符合要求的专用件,不得随意代用。

9、塔机安装时,各销轴必须涂抹润滑脂。装好后,开口销必须张开到规定的程度,轴端卡板必须紧固,连接螺栓必须拧紧。

10、牵引小车吊篮内每次限载一人。

11、穿绕或拆卸吊钩钢丝绳利用小车吊篮进行空中作业时,吊篮只限载一人且必须扣好安全带,小车载人运行时严禁起升与回转机构动作,地面作业人员应确保起升钢丝绳不得有缠绕、牵挂等现象。

12、安装(拆卸)时应严格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顺序进行操作。

13、安装(拆卸)所使用的工具、索具、吊装用的钢丝绳和卸扣以及辅助起重机械,必须性能良好,满足安装(拆卸)要求。

14、安装(拆卸)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障、天气骤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必须使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方可停止作业。

15、塔机投入使用后一个星期内,应安排专人将塔身标准节螺栓从下至上全部再拧紧一次。以后每半个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螺栓有松动现象,立即紧固。

16、塔机安装结束后,基础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基础节周围不允许搭设影响观察和紧固基础节与标准节连接螺栓的设施。

三、塔机操作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塔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2、塔机安装结束投入使用一个星期内,应派专人从下至上对塔身所连接螺栓紧固一次。以后每隔半个月全面检查一次,并检查所有销轴和开口销是否正常,发现螺栓松动立即予以紧固。

3、塔机司机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对运转中存在的问题,交接班司机必须当面交代清楚,经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塔机司机在登机作业前,应随时检查塔机基础、底座有无异常。合上底部总开关后,检查整机无漏电现象,确认无误后,方可登机。登机过程中,随时观察塔身结构有无变形、焊缝有无裂纹等现象。

5、严禁塔机司机和指挥人员酒后工作。

6、开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制动器、安全装置、绳轮系统等是否正常。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各滑轮是否准确。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

7、塔机司机要与指挥人员配合好,得到信号后方可操作,并要鸣铃示意。

8、塔机司机在操作中要精力集中,操作起升、回转、牵引机构时,手柄换挡必须按照停、低、中、高或高、中、低、停的顺序操作,每一档至少停留3~4秒钟才能切换到下一档,不得快速越档,急开急停。

9、起升机构低速档在10分钟内使用不得超过1.5分钟,严禁长时间使用低速档,否则有烧坏起升机构电动机的危险。

10、塔机运行时,严禁吊钩落到地面,否则将会造成钢丝绳跳出滑轮或卷筒,造成断绳安全事故。

11、严禁超负载、超力矩,严禁拔桩、斜拉、斜吊,严禁用吊钩直接挂吊物,严禁用塔机运送人员。

12、起吊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重物起吊离地过程中,指挥人员要重点查看重物捆绑是否合理,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13、塔机运行过程中,任何安全装置报警,都要查明原因,不得随意将安全装置拆除,强行作业。

14、工作时如大雨、浓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超过六级应停止作业。

15、施工现场桩有2台以上塔机时,塔机间的水平距离应保证低位的起重臂端与另一台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高位的塔机最底部件与低位塔机最高部件之间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

16、有架空线路的场合,塔机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中规定,如条件限制不能保证表中的安全距离,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架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