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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2016-03-01  浏览:307

1.起重吊装前必须制定方案并进行安全交底。

2.起重吊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和专职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操作,信号指挥人员不兼任它职,挂钩人员要相对稳定,超重吊装中要坚决执行“十不吊”。

(1)被吊物先是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杂物无容器不准吊。

(9)吊和热处理工科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吊索具应配套检查,符合规程要求,在吊装中应正确使用,并经常检查,用毕妥善保管。

4.按规定(或设计)设置地锚,使用前必须经过试验。

5.吊装前,应做好班组安全交底,批定专人负责指挥,对用的各种工具、机具、索具、地锚等要进和检查保养,并做好度吊。

6.吊装物件、设备进场应按设计规定吊点进行吊装,对于设计规定的,应按方案进行试吊,高度不得超过20~3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