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木,并应采用木块楔紧缝隙,使起重机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给地面,以防在吊装中发生沉陷和偏斜。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过计算确定。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关系到起重机的稳定性能,夹角小,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但要增加缆风绳长度和占地面积。因此,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离开支承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均匀地拉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就能造成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事故。因此,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作业在小范围移动时,可以采用调整缆绳长度的方法使主杆在直立情况下稳定移动。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如距离较远时,由于缆风绳的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转运后重新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