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行车)安全规程
1、起重工有必要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能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并持有有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2、起吊前要认真检查起重机的极限、抱闸、警铃、急停、照明等是否灵敏、可靠。
3、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4、起吊前,有必要正确把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运用。
5、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稳妥后再行吊运。
6、吊运过程中不得跨越易燃易爆设备或正在工作的设备,不得从下方人员头顶通过,有必要坚持吊运工作区域内无人员行走、停留或作业。
7、吊运过程中,任何人宣布的紧急泊车指令都应立即泊车。
8、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期停留,若须停留应采纳可靠的安全措施。
9、吊物悬空工作产生反常时,应立即泊车与指挥者联系,在指挥者指挥下将吊物渐渐放下,扫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0、吊运中若忽然停电或机械故障,在未扫除故障情况回来泊车台前不得脱离司机室。
起重工(行车)安全规程
2021-06-03 浏览: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