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危险源及突发事端要素
序号
|
危险源
|
潜在事故
|
潜在事故突发因素
|
1
|
起重作业
|
起重伤害
|
起重吊装作业无方案,未经项目相关部门审批
|
2
|
失稳砸伤
|
基础不稳固
|
|
3
|
起重伤害
|
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
|
|
4
|
起重伤害
|
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
|
|
5
|
起重伤害
|
吊钩无保险装置
|
|
6
|
起重伤害
|
索具使用不合理,绳径倍数不够
|
|
7
|
起重伤害
|
司机无证上岗
|
|
8
|
起重伤害
|
高处作业无信号传递
|
|
9
|
起重伤害
|
超载起吊
|
|
10
|
物体打击
|
吊重时吊点选择不当,夹角不符合要求、操作不当
|
|
11
|
机械伤害
|
吊臂下站人
|
|
12
|
机械伤害
|
作业人员捆绑未戴手套
|
|
13
|
倾覆
|
零部件竖向结构重心高度偏高
|
二)、安全注意事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有必要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履行规则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履行。
2.起动前重点查看项目应契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作业组织的外观状况正常;
(2)各安全设备和各指示外表彻底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契合规则;
(4)首要部位衔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状况及各滑轮穿绕契合规则;
3.作业前,应进行空载作业,试验各作业组织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组织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设备是否有用,承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分量不得超越起重机相应起伏下规则的起分量。
5.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状况,挑选适当的作业速度,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从中止点(零点)开端,依次逐级增加速度,禁止越档操作。在改换作业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改换作业方向、忽然变速或制动。
6.在吊钩提高、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转到限位设备前,均应减速缓行到中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设备坚持必定间隔(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禁止选用限位设备作为中止运转的控制开关。
7.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反转、行走可一起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查看。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到达额外分量的90%及以上时,禁止变幅。
8.提高重物,禁止自在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选用慢就位组织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9.提高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过的障碍物0.5m以上。
10.装有上、下两套操作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一起运用。
11.选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期运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2.作业中如遇五级及以上劲风或阵风,应立即中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反转组织的制动器彻底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3.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有必要堵截电源,锁紧夹轨器。
1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分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设备,应完成彻底、灵敏牢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撤除。禁止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设备替代操作组织。
15.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禁止有人停留、作业或经过。重物吊运时,禁止从人上方经过。禁止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6.禁止运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上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分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有必要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7.禁止起吊重物长期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纳办法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封闭发动机或堵截电源后进行检修。在忽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纳办法使重物降到地上。
18.操作室远离地上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产生困难时,地上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选用对讲机等有用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19.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封闭操作室门窗,断开电源总开关,翻开高空指示灯。
20.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查看或修补时,有必要系好安全带。
三)、从业人员的权力和责任
1、享有的权力
(1)享受工伤稳妥待遇和人身损伤索赔权;(2)危险要素和应急办法的知情权;
(3)安全办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5)获得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的权力;(6)对本项目安全出产作业的主张权。
2、应恪守的责任
(1)自觉尊规的责任,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恪守本项目的安全出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办理,正确佩戴和运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出产常识的责任,要求掌握本职作业所需的安全出产常识,提高安全出产技术,增强事端预防和应急处理才能;
(3)危险陈述责任,即发现事端隐患或许其它不安全要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出产办理人员或许本项目负责人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