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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损伤事故的形式
2021-06-05  浏览:2
    起重损伤事故的形式

    (1)重物掉落。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绑缚不牢、挂钩不妥、电磁吸盘忽然失电、起升组织的零件故障(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开裂)等都会引发重物掉落。

    (2)起重机失稳倾翻。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因为操作不妥(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支腿未找齐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因为坡度或风力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迹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3)挤压。起重机轨迹两侧缺乏杰出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短少足够的安全间隔,使运转或反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形成夹挤损伤;运转组织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形成碾压损伤等。

    (4)高处下跌。人员在离地面大于2m的高度进行起重机的装置、拆卸、查看、修理或操作等作业时,从高处下跌形成的损伤。

    (5)触电。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其任何组成部分或吊物与高压带电体间隔过近,感应带电或触碰带电物体,都可以引发触电损伤。

    (6)其他损伤。其他损伤是指人体与运动零部件触摸引起的绞、碾、戮等损伤;液压起重机的液压元件损坏形成高压液体的喷发损伤;飞出物件的冲击损伤;装卸高温液体金属、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品,因为掉落或包装绑缚不牢破损引起的损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