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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作业人员训练考核制度
2021-06-09  浏览:0
    叉车作业人员训练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训练教育办理,确保操作者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办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作业。

    2、操作人员的训练包含:外委训练(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训练组织)和单位内部训练两种。

    3、公司训练中心应树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训练、教育档案,及时告诉有关人员参与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公司训练中心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训练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施行。

    5、单位内部训练由训练中心特种设备安全办理人员担任组织施行,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训练的内容主要包含: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令、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出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运用、保护、保养常识;特种设备事端的事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端及防备和应急办法、自救常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出产办理常识、技术常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书面考试。每次训练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与外委训练(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训练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训练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与训练,或训练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