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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021-06-10  浏览:0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门式起重机作业前的查看作业: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设备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查看,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扫除。

    2、操作者有必要在承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门式起重机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上高度0.5米后,从头将重物放下,查看制动器功能,承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起重机作业中,应按规则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下降重物;开动大、小车行进时;

    (2)起重机行进在视野不清楚通过期,要接连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进挨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挨近人员时。

    3、操作运转中应按一致规则的指挥信号进行。

    4、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起重机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从头作业前应查看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禁止开反车制动泊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有必要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彻底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有必要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禁绝两钩一起吊两个物件;不作业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8、禁绝运用极限方位限制器泊车,禁止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起重机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越额外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运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设备失灵不吊;

    (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查看原因并及时扫除。

    门式起重机作业完成后应该怎么做: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必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方位,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保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