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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堆积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2021-06-11  浏览:0
构件堆积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构件堆积应平稳,底部按规划方位设置垫木。楼板堆积高度一般不该超越1.6m。

    2.构件???层叠放时,柱子不超越两;梁不超越三层;大型屋面板、多孔板6~8层;钢屋架不超越三层。各层的支承垫木应在同一笔直线上,各堆构件之间应留不小于0.7m宽的通道。

    3.重心较高的构件(如屋架、大梁等),除在底部设垫木外,还应在两边加设支撑,或将几榀大梁以方木铁丝其连成一体,提高其稳定性,侧向支撑沿梁长度方向不得少于三道。墙板堆积架应经规划核算确认,并保证地上抗倾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