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避免吊装结构失稳查看内容
1)作业时,机械操作人员有必要按设备功能,起分量大小进行试吊,承认吊点中心,确保平衡起吊就位。对不明分量物体应查清分量再行起吊,禁止超重吊装。
2)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查看,承认杰出后方可正式起吊。
3)起吊物品应绑扎结实。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笔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坚持笔直,禁止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避免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禁止松钩。
4)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并暂时固定或牢靠衔接后方可松钩摘钩,最终固定后方可拆除暂时固定东西。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暂时或最终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加以安定。
5)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有必要回钩。
6)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不同方向上拴以结实的溜绳溜住。
7)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期逗留,当作业中休息或离开前应将吊物落到地面。在空中短时间逗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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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浏览: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