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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司机办理规则(二)
2021-06-11  浏览:0
塔吊司机办理规则(二)

    6、起吊重物时,不得提高悬挂不稳定重物,制止在提高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有必要用专用吊装筐装载,确认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无误后方可吊运。

    7、吊装作业前有必要按动电铃,对反转半径内作业人员进行提示,引起反转半径内作业人员留意后方可工作。

    8、操作控制器时,有必要从零位开端,推到第一档位,然后逐级加档,每档停2-3s。当需要传动设备在工作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制止直接改换工作方向。

    9、制止乘运或提高人员。起落重物时,不得从现场作业人员头顶经过。

    10、反转制动设备只可用于大臂静止作业中抗风定位,不行用于反转过程中的制动运用。

    11、工作中发现存在障碍物有必要停止作业,吊物放置地上,待障碍物铲除后方可持续工作。

    12、作业时制止多塔抬吊同一物品。

    13、夜间作业时在现场有足够照明灯状况下方可工作。

    14、当塔吊突发毛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制止带病工作,随后及时告诉项目设备员进行修理。

    15、突然断电时,各操作手柄有必要置于零位。并应根据现场具体状况采纳最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16、塔吊司机作业时禁绝脱离驾驭位置,必要脱离时有必要将吊物放置地上,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断电,锁闭驾驭室,制止其他人员操作塔吊。

    17、塔吊时刻不得找人代班,不允许教授他人操作塔吊,有事不能上岗的事先向项目部请假,并安排好调班事宜。

    四、作业后办理规则。

    1、塔吊司机每班作业后有必要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限电,锁闭驾驭室,制止其他人操作塔吊。

    2、塔吊作业后非特殊状况下不行进行反转制动与锚固。

    3、每天班后如实填写“交接班记载”。交接班记载填写天气状况、危险排查状况、修理保养状况、当天塔吊总计工作时刻。

    4、夜间和视界不清晰时打开高空障碍灯,提供夜间警示信号。

    五、塔吊司机奖惩办理规则。

    1、塔吊司机在作业中违反本办理规则的一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下岗处理。

    2、塔吊司机在作业中发现设备存在严重危险并及时上报安全办理人员,经核实无误的奖赏500-1000元。

    中建·嘉天下二期工程项目部

    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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