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设备部分,应分别依照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设备部分安全交底操作。
2.为确保在起重吊装作业中正确操作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前有必要对作业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分量和散布状况进行全面了解。
3.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创造必备的操作条件,供给满足的作业场地,铲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反转半径内的障碍物,以确保机械安全作业。
4.各类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设备。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滚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5.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有必要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履行规则的指挥信号,不得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应依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履行,不得违章操作。
6.操作室远离地上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上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选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7.雨、雪气候能使露天作业的起重机部分机件受潮,尤其是制动带受潮后影响制动功能,所以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气候时,应中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往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活络牢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8.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分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设备,应无缺完全、活络牢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禁止运用限制器和限位设备代替操作组织。
9.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反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暗示。
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禁止有人逗留、作业或经过。重物吊运时,禁止从人上方经过。禁止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1.在吊装过程中,不可防止会遇到一些需求超越规则起重功能进行吊装,操作人员应按规则的起重功能作业,不得超载。在特殊状况下需超载运用时,有必要经过验算,有确保安全的技能办法,并写出专题报告,经企业技能负责人同意,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作业。
12.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导致其作用力在起重机一侧,将损坏起重机的稳定性,形成超载及钢丝绳出槽,还会使其重臂因侧向力而扭弯,甚至形成倾翻事端。为了防止起重机的稳定性遭到损坏,禁止运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上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分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有必要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3.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结实,不得在重物上再堆积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运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方位的物件,应按符号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体的夹角越小,吊索受拉力越大,一起,吊索对物体的水平压力也越大,因此,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选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14.起重机载荷越大,安全系数越小,越要认真对待,为了防备事端的发生,起吊载荷到达起重机额外起分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上200—500mm后,查看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牢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结实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
15.重物下降时忽然制动,其冲击载荷将使起升组织损伤,严峻时会损坏起重机稳定性而倾翻,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忽然制动。如果反转未停稳即反转,所吊重物因惯性而大幅度摆动,也会使起重臂扭弯或起重机倾翻。所以,左右反转应平稳,当反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在下降。
16.起吊重物长期悬挂在空中,如遇操作人员疏忽或制动器失灵时,将使重物失控而快速下降,形成事端。所以,作业中遇突发毛病,应采取办法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忽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办法使重物降到地上。
17.起重机不得接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间隔不得小于下表的要求:
起重吊装机械架空输电线的安全间隔(m)
输电导线电压 |
1kV以下 |
1~15kV |
20~40kV |
60~1l0kV |
220kV |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 |
1.5 |
3 |
4 |
5 |
6 |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 |
1 |
1.5 |
2 |
4 |
6 |
18.起重机运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能功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有必要经过实验合格后方可运用。
19.起重机运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范及强度应契合该型起重机运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衔接结实,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运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运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经过卷筒和滑轮。
20.钢丝绳选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选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范、数量应契合下表的要求。最终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测,“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织。绳卡初度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查看紧固状况。
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钢丝绳直径(mm) |
10以下 |
10~20 |
21~26 |
28—36 |
36—40 |
最少绳卡数(个) |
3 |
4 |
5 |
6 |
7 |
绳卡间距(mm) |
80 |
140 |
160 |
220 |
240 |
21.每班作业前,应查看钢矩绳及钢鲤绳的衔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到达或超越下表1根数要求时,应予作废。当钢丝绳外表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将下表1作废规范按下表2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作废。
钢丝绳作废规范(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表1
采用的安全系数 |
钢丝绳规格 |
|||||
6×19+1 |
6×37+1 |
6×61+1 |
||||
交互捻 |
同向捻 |
交互捻 |
同向捻 |
交互捻 |
同向捻 |
|
6以下 |
12 |
6 |
22 |
11 |
36 |
18 |
6~7 |
14 |
7 |
26 |
13 |
38 |
19 |
7以上 |
16 |
8 |
30 |
15 |
40 |
20 |
钢丝绳锈蚀或靡损时废规范的折减系数表2
钢丝绳表面锈蚀磨损量(%) |
10 |
15 |
20 |
25 |
30~40 |
大于40 |
折减系数 |
85 |
75 |
70 |
60 |
50 |
报废 |
22.为了防止将手或脚卷入卷筒形成伤亡,向滚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钢丝绳涂抹润滑脂,有必要在中止工作后进行。
23.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禁止补焊。当呈现下列状况之一时应替换:
(1)外表有裂纹、破口;
(2)风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越高度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越原厚度50%;
(5)心轴(销子)磨损超越其直径的3%~5%。
24.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外表磨损达1.5~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应替换制动鼓,同样,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带磨损超越原厚度50%时,应替换制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