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吊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有必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了解门吊功能,方可进行操作。
二、操作前应作以下观察和查看:
1、门吊道轨上无障碍物,无人员逗留;
2、操者步行范围内及起吊物件的通道无障碍物;
3、按钮设备灵敏、精确;
4、吊钩滚动灵敏,防松螺母无反常,钩口闭镇设备无缺;
5、钢丝绳、动口、导绳口及其它设备均正常。
三、吊重动引时,禁绝从有人的上方经过。
四、重物挨近或达到额外载苛时,应先当做小高度,按行程试吊,承认可靠近,再以最小高明度吊远。
五、运行中如有异响,应遵从先停车,后查看,排除故障后再开车的程序。
六、吊运物件时,不宜离地面过高,不放时刻悬挂,翻特大型物件,有必要有索具防和防滑脱措施;指挥人员禁绝站在物件上斜方方向一侧。
七、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对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任何状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吊运重物,禁绝站在被吊物件上吊运。
八、有以下状况之一者,禁绝起吊:(二称八不吊)
1、超过额外负荷;
2、拨拉埋置物;
3、工件上浮放或有活动物件;
4、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
5、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件;
6、歪拉斜挂;
7、违章指挥;
8、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
九、操作者应听从挂钩人员指挥,他对任何人产生的紧迫停车信号,都应当即停车。
十、吊运时,钢丝绳自学成才和地面始终坚持笔直状况卷筒上的钢丝绳有必要坚持3圈以上安全圈,吊件不碰地面的物件,并挑选安全的空间运行,不没有土幅等摇摆现象,挨近地面时应慢速落钩。
十一、定期润滑保养,维修,绝不允许带病作业。
门式吊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1-06-15 浏览: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