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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G20线K1511+700银川分中心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的委托,对G20线K1511+700银川分中心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已于2023年06月06日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后,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众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33380.4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国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50726.91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金氏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77796.09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内容
排名 |
主要人员 |
个人业绩 |
证书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众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王露露 |
1.黄连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 2.中宁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五标段)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宁264201720170677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宁建安B(2017)0001681 |
项目总工 杨锁锁 |
1.黄连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 2.中宁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五标段) |
市政工程中级工程师20191230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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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国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兰永东 |
1.煤化工园区泰和西侧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施工及监理施工标段 2.同心县第四供热站中心供热系统并入新区供热系统项目 3.吴忠市污水管网新建及泵站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二标段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宁264201820190292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宁建安B(2019)0001392 |
项目总工 王进霞 |
1.煤化工园区泰和西侧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施工及监理施工标段 2.同心县第四供热站中心供热系统并入新区供热系统项目 3.吴忠市污水管网新建及泵站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二标段 |
市政工程中级工程师22649900zj37878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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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宁夏金氏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徐艳 |
1.海原县郑旗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 2.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南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四标段)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宁264200920100242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宁建安B(2018)0003040 |
项目总工 张国龙 |
1.海原县郑旗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 2.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南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四标段) |
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工程师 20109876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业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众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黄连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 2.中宁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五标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国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煤化工园区泰和西侧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施工及监理施工标段 2.同心县第四供热站中心供热系统并入新区供热系统项目 3.吴忠市污水管网新建及泵站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二标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金氏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海原县郑旗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 2.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南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四标段) |
四、开标记录表:详见附表
五、被否决投标人情况说明
序号 |
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否决投标节点 |
1 |
宁夏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资格要求 (所提供业绩为项目经理业绩,未提供项目总工业绩) |
资格评审 第一信封 |
2 |
沃华天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资格要求 (所提供业绩为项目经理业绩,未提供项目总工业绩) |
资格评审 第一信封 |
3 |
宁夏俊鹏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宁夏俊鹏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第二信封中清单报价编码:04050204500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报价为58893.69元。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远低于其他四家的同编码报价(分别为:324298.98元、105737.5元、409198元、272500元)。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第3.5条第二信封详细评审要求,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对该项报价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该投标人提供的两份证明资料经评审委员会审阅,认定该两份证明材料仍然不能说明其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性。故评标委员会通过表决,该项标价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符合响应性评审第三条要求(该设备为本次招标污水处理安装工程中的主要设备),故否决其投标。 |
响应性评审第二信封 |
六、评标委员会评分汇总表:详见附表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或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 2004 年第 11 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
八、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公示期
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0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联系人:米先生
电话:0951-8597161
招标代理: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学区路)2号公建楼4楼
联系人:方雪
电话:0951-4073762、18995187477
附件:第一信封开标记录表.pdf
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表.pdf
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