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名称: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40000Nm3/h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起重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OB-HN-CG2023096
2.3招标项目规模、招标范围(主要设备):双梁桥式起重机4台,其中防爆型3台,普通型1台。单梁桥式起重机2台,防爆型1台,普通型1台(含设备、轨道供货及安装调试)(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 个月。
1.8开标日期:2023年07月03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
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2公告刊登的时间、媒体:2023年06月1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二、开标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1 |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
2880000.00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月 |
2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3100000.00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月 |
3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680000.00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0天 |
4 |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
2750000.00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月 |
5 |
豫正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2960000.00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月 |
6 |
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
2832600.00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0天 |
三、初步审查情况
序号 |
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 |
||
1 |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
||
2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
3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4 |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
||
5 |
豫正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6 |
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
||
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无 |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68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元整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0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75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元整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8326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叁万贰仟陆佰元整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0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公示期
2023年07月03日-2023年07月06日,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公示刊登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兴龙路16号
联系人:潘主任
电话:13503755500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85号3号楼13层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5603858303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注明法定代表人手机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匿名反映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理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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