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审结果
包件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拟中标人 |
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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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铁路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公司卧式带锯床、22.5米5T桥式起重机购置采购项目 |
第1名 |
山西兴业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兴业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公开招标 |
2 |
第1名 |
河南省重业起重机有限公司 |
河南省重业起重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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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河南铁港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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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
2.公示时间
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2日。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3.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山西省招投标协会》(http://www.sxtba.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4.联系方式
电 话:13753408821。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公寓路9号。
邮 编:030000。
电子邮箱:15126875@qq.com。
山西铁路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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