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起重机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9-06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5478
 公示开始时间:2024-09-06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09 23:59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195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481.8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河南省碧易克实业有限公司

427.7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522.9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河南省碧易克实业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0472-6936270 ,邮箱:btlyjw123@163.com 。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铝股份法律合规部,电话010-82298153,邮箱zlgf_compliance@chinalco.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园区

联系人:白侠飞

电话: 13019555669

电子邮件:bxfei311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张晓晖

电话: 17795071385

电子邮件: 12449370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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