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件营销要有反差性
根据《营销三维论》中的事件营销论,大多数受众对新奇、反常、变态的东西比较感兴趣。
有人认为,人类本身就有天生的好奇心或者称之为新闻欲本能。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因为这满足了人们对新闻反差性的追求。事件营销要求整个事件发生过程,曲折有趣,而郭美美事件无疑在这点上也非常突出。事件的主角先是主动以中红会的名义炫富引人关注,继而号称财富为干爹亲妈所赠,再接下来还请到我们的郎咸平同志一起做节目,打起了情感牌,这时冷不丁又跳出来一个“股神”妈妈,再接着郭妈妈又不按常理出牌主动昭告天下自己在撒谎,事件主角最近又号称要代言回报社会,而“被”代言的企业们则纷纷出来澄清并无此事,与其划清关系。整个事件可以说是非常离奇有趣、高潮迭起,令人捧腹,真要拍部电影相信也毫无问题。
如果以上关键要素能具备越多,新闻价值自然会越大。当一件新闻同时具备所有要素时,肯定会极具新闻价值,成为所有新闻媒介竟相追逐的对象。所以,郭美美要红,在整个事件营销策划计划书呈现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可以确定了。郭美美红了,这个事件营销策划案例是否就算成功了呢?还不然。因为还缺少了我们这里要说的第四个关键要素:
四、事件营销要有正面性
众所周知,这个事件营销的策划人只是考虑到了主角的知名度,却没有考虑到主角的美誉度,无疑让这次本应成为经典案例的事件营销产生了最大的瑕疵,而且这一瑕疵大的甚至到了让整个事件营销的最终目的是否能达到也成了疑问。从现在美美小姐要唱歌,就有娱乐圈说要抵制其唱片,或是美美小姐要代言,就有千万人声称要抵制其代言企业即可见一斑。毕竟,网络是一个无法预知的国界,一方面分分秒秒都能引起高度反响、高度关注和频繁评论,让你瞬时成为公众心中的偶像,但另一方面下一时刻也可能马上让你成为万众鄙夷的恶人。
对于后面的营销策划人,在汲取这一事件营销知名度成功经验的同时,也要高度关注到事件营销的美誉度,这样才可能打造出一个真正高水平的成功事件营销案例。不管郭美美事件是否为一次真实的事件营销,事件营销的创意应往正面的有益大众的方向思考,同时以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为已任,否则最终走向的可能并不是成功而是无法预料的负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