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 标 人:冀州市污水处理厂。
二、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冀州市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
2、建筑规模:日处理污水3万吨;
3、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4、供货地点:冀州市污水处理厂施工现场;
5、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9 单轨电动葫芦 T=2t,起吊高度:8m,
轨道长度:约35m 2套 含控制装置
20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T=4t,起吊高度:7m,
N=4.9KW 1套 含控制装置
21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T=5t,起吊高度:6m,
轨道长度:约7.5m 1套 含控制装置
22 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 T=2t,起吊高度:6m,
轨道长度:约4.66m 1套 含控制装置
23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T=4t,起吊高度:5m,
轨道长度:约5.7m 1套 含控制装置
五、资格要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7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所投标段设备生产能力的企业或有代理资格及能力的代理商;近三年(从2005年1月1日至今)有日处理污水3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的供货业绩2个或以上的(以合同为准)。
六、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到冀州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领取报名表,于2008年1月7 日 -2008年1 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冀州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冀州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双向报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后,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技术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产品代理授权书(如投标人是代理商)。
4、产品强制认证证书(如是强制认证产品)。
5、生产或使用许可证(执行许可证制度的产品)。
6、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7、企业简介。
8、其他潜在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建设单位:冀州市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赵奎
联系电话:0318-5251300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传真:(0311)86958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