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招标编码:CBL_20080603_245141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神华集团国华电力分公司的委托,就印尼国华穆印煤电项目露天矿工程2×150MW机组第二批辅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人: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印尼国华穆印煤电项目露天矿工程
(2)资金来源:中国神华集团国华电力分公司出资
(3)建设地点:印尼南苏门答腊岛
(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交货时间 标书费(¥/) 基本资质要求
1. 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该工程第一台机组将于2010年建成投产,第二台机组间隔四个月。具体交货进度由投标人提供。 1000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应是符合如下资质的厂商。
(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或销售凝结水泵设备能力的;
(2)具有销售、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与300MW及以上机组配套),至少10台套机组合同业绩,且至少6台机组2年以上投产运行业绩。
(3)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具有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6、凡投标人的外扩产品必须在投标时携带分包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和业绩。
7、投标单位应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外扩产品)名单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投标单位对配套厂商及外扩产品的质量,可靠运行特性负全部责任。
8、投标单位应提交并说明提供产品所用的标准和规范。
9、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生产厂家代理商投标。
(6)交货地点:
汽运(含急件):上海港(暂定)港区指定仓库车上交货。
3、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并满足相关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满足2(5)表中关于业绩的要求,且无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
5) 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生产厂家代理商投标。
4、报名(接收资质预审)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注意事项:
a) 时间:2008年 6 月 3 日至 6 月 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b)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地藏庵南巷1号电研大厦C座405室,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c) 联系人: 于岩
联系电话: 010-51967726 传真:010-51967744
电子邮件:cweme_yy@126.com,zq0215@126.com
d) 请按附件要求提交资质预审资料。
5、 开标时间:2008年 6 月 24 日(暂定)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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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际汽机房桥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2008-06-07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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