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水规计[2008]8号文 批准,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现对 珠江河口防咸防潮试验大厅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珠江河口防咸防潮试验大厅工程
二、招标单位: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曾志城
联系电话: 1392228957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古小姐 联系电话: 020-38731061
三、建设地点:南海区里水镇沙涌村(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试验基地内)
四、招标内容、规模:
4.1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土建、水电安装、装修等工程。
4.2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7200㎡,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体系;排架屋面为50米大跨度空商网架结构配高强度复合压型钢型,框架屋面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梁结构;框、排架柱采用天然地基独立柱基础形式。
五、预计发包价: 1200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拔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7 月2日至2008 年 7 月 3 日上午:9:00-11:30时 下午:14:00-16:00 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资质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6年 1 月至今在南海地区或广州地区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3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四者缺一不可。工程规模及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年6 月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Q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 2006 年1 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3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四者缺一不可。工程规模及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15、本工程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上岗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16、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05年度和200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以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其中企业财务状况净利润要为正数;
17、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柴油打桩机、小型压路机、挖土机、吊车、载重质量5t或以上的自卸车、起重机、测量监测仪器、试验设备等机械设备情况(提供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租赁的要求有协议书(提供租赁方的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十、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份, 1份正本 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所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列表装订成册;同时每页需加盖公章(其他代用章均不认可);资格预审资料需盖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十三、其他说明
⑴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⑵ 资格预审以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⑶ 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并盖上公章。
⑷ 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招标单位: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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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珠江河口防咸防潮试验大厅工程
二、招标单位: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曾志城
联系电话: 1392228957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古小姐 联系电话: 020-38731061
三、建设地点:南海区里水镇沙涌村(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试验基地内)
四、招标内容、规模:
4.1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土建、水电安装、装修等工程。
4.2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7200㎡,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体系;排架屋面为50米大跨度空商网架结构配高强度复合压型钢型,框架屋面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梁结构;框、排架柱采用天然地基独立柱基础形式。
五、预计发包价: 1200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拔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7 月2日至2008 年 7 月 3 日上午:9:00-11:30时 下午:14:00-16:00 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资质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6年 1 月至今在南海地区或广州地区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3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四者缺一不可。工程规模及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年6 月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Q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 2006 年1 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3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四者缺一不可。工程规模及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15、本工程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上岗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16、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05年度和200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以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其中企业财务状况净利润要为正数;
17、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柴油打桩机、小型压路机、挖土机、吊车、载重质量5t或以上的自卸车、起重机、测量监测仪器、试验设备等机械设备情况(提供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租赁的要求有协议书(提供租赁方的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十、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份, 1份正本 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所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列表装订成册;同时每页需加盖公章(其他代用章均不认可);资格预审资料需盖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十三、其他说明
⑴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⑵ 资格预审以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⑶ 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并盖上公章。
⑷ 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招标单位: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